焦化公司被授予“神木兰炭”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

作者:信息员       点击量:2209       发布时间: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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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由神木县煤化工产业办牵头,神木县兰炭协会、兰炭集团参与的“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授权仪式,在恒源煤电集团焦化公司举行。会上,焦化公司被正式授予“神木兰炭”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
    “神木兰炭”地理商标,是神木县委、县政府、煤化工产业办公室近年来全力打造的一个品牌,主要用于区别国内其他省市的劣质兰炭。被北京、山东、河北等地地方政府纳入政府采购清洁燃料名录,应用于城市供暖及民用市场,各地政府免费为“神木兰炭”宣传与推介。
    据悉,全县规模以上兰炭生产企业共有47个,而本次入围申请“神木兰炭”商标使用权的兰炭生产企业只有26个。经过神木县煤化工产业办详细的层层考察、现场观摩,达标考核,最终选定恒源煤电、恒源煤化、联众、五洲、顺德、恒润、同德利、晟通、兴榆、创源这10家企业为神木县首批“神木兰炭”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单位,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对外兰炭推介中优先推荐以上单位。
    此次被授予“神木兰炭”商标使用权,将进一步促进焦化公司今后的兰炭销售局面。同时,焦化公司的兰炭生产也面临新的挑战,在安全、清洁生产的基础上,质量关更不得马虎。
(文/焦化公司  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