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发电公司脱硫电价获得批复

作者:信息员       点击量:3018       发布时间: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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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恒源电厂 吕改旭)根据陕西省物价局于10月21日下发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自备电厂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批复》(陕价商函199号)文件,准予我公司2×12MW、2×25MW、2×25MW机组从2013年3月12日烟气脱硫项目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之日起上网电量执行脱硫电价,即上网电量电价结算在原有电价的基础上增加0.015元/千瓦时。
       为确保脱硫电价的尽快落实,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I、II、III期脱硫系统的调试、试运和可靠运行工作。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于2013年9月4日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与此同时,我公司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由安健环部负责人与省环保厅、省物价局进行协调,2012年12月14日陕西省环保厅、陕北环保督查中心及市、县环保部门、特邀专家对我公司脱硫系统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在工作紧、审批程序繁琐的情况下,我公司在各环节上积极有效沟通,最终取得了政府各级部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认可。至此,公司六台机组上网电量全部享受脱硫电价,为增加发电量、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公司将在日后不断加强对脱硫系统和电除尘等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努力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